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掌握党内外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中心工作中去。
3、负责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各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的文件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时主持召开支委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党员的建议。
3、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办理发展对象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收缴党费,接转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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