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幼儿园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一、购物审批:1. 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2. 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二、购物制度: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三、财产入帐登记: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四、领物登记: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2. 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3. 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五、借物登记:1. 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3. 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4. 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5.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6. 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六、财产报废: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七、奖赔制度:1. 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3. 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4、. 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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