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社会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市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藏食药监餐饮〔20xx〕55号)要求,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3月份制定出台了《拉萨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核心,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手段,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引导消费者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餐饮服单位基本完成“明厨亮灶”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10%餐饮服务单位完成试点工作。其中A级餐饮服务单位、承担大型聚餐及接待重大活动保障任务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xx年底全市80%餐饮服务单位完成实施工作。20xx年底全部实施到位。
一、“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法
实施“明厨亮灶”,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一是对提供品种相对单一的小型餐饮单位,在现有基础上改造“亮化”食品处理区,建成开放式厨房,达到“明厨亮灶”的要求;
二是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
三是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后厨&rdquo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