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四个到位”,确保“四好村”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补齐绿色崛起的最大短板,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努力抓好项目支撑、加快发展脱贫产业,确保今年退出16个贫困村、5014名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创建市级“四好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好村”创建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内容,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载体,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县高度重视“四好村”创建工作,今年来,在市委农工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县以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为载体,以“移风易俗”为抓手,全面开展了市级“四好村”创建工作。对照市级“四好村”创建标准,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四好村”创建,必须建立一套坚强有力、指挥有序的指挥体系,将创建工作一开始就上升为县委、县政府的意志,集中力量,有力推进。为此,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工办、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彝族自治县“四好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四好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等工作,有力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二)宣传动员到位。“四好村”创建,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得到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将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为此,我县充分利用全县干部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四好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经验,树典型、立标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争创,带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制度规范到位。“四好村”创建,必须坚持走群众自主与制度化建设相结合的路子,将群众的主动性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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