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遵照省、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部署,紧扣《基层残疾人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坚持“唱响标准一体化”建设要求,我市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困境中谋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基本实现了“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更加活跃”总体目标。现将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建设简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三级网络”,夯实组织基础,全市残疾人组织网络基本建立
我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县、乡、村三级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普遍建立,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制度、资金补贴四到位。
1、机构全面到位。一是市残联机构设置合理,能够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1990年我市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为政府计划单列的一正科级单位,配备了专职一正、两副理事长(副理事长荣升),核定人员编制66人(其中34名干部有2名干部参公、工勤编制32名,其中一名为残疾人干部),内设7个科室和下设两个中心(办公室、维权科、康复科、群宣科、劳服所、用品用具站、工会,康复中心、聋儿语训中心),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人员分工明确,制度健全,职责清晰。二是配齐配强乡级残联机构,为活跃基层残疾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明确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工作岗位职责,乡级残联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了全面解决。三是全面建立村(社区)残协,充分发挥了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重要性。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148个行政村和9个城乡(社区)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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