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按照以下标准加分奖励:国务院签发的奖励10分、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奖励5分;市委市政府签发的奖励5分、市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奖励3分;县委县政府签发的奖励3分、县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奖励2分。
2、每人每月要上报3条信息,全年必须上报一篇通讯、调研报告等文章。完不成任务的每条扣1分,刊登的加分。被国家级刊物和国家主管部门采用的信息每条加5分,通讯加15分;被市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用的信息和被《通化日报》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通讯加6分;被市级主管部门(含市商务局)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通讯加3分;被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用的信息每条加0.5分,通讯加2分。被评为优秀信息或有县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奖励1分。鼓励多投稿,同一篇信息被多家刊物采用的可同时计分。鼓励参加各种征文活动,获奖作品同级加倍计分。
3、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长签字。每加一个夜班加1分,休息日加班全天加2分。
3、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基础分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除数月或当年基础分。
4、未按时按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发现1项扣2分;对工作有不良影响的,发现1项扣5分。
5、因学习不够,对本职岗位相关知识及必须的基本技能掌握不够造成不能很好完成岗位任务的扣5分,完不成岗位任务的扣10分。
6、无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不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发现违反一项扣1分,违反多项多扣;因违反机关制度,发生重大事故的酌情扣除当月或全年基础分。病事假每天扣5分,无故矿工的每天扣10分,经教育不改的限期调离。虚填考勤,发现一次扣1分。全年病、事假超过15天的或有旷工记录者不得参加机关各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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