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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