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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条例政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介绍了《农田水利条例(草案)》制定的有关情况,并与水利部农水司司长王爱国一起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主持吹风会。

  《农田水利条例(草案)》于4月2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田学斌强调,该条例的制定,对促进农田水利事业步入法治轨道、从根本上扭转农田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必将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田学斌指出,我国农田水利历史悠久,都江堰、郑国渠等工程著称于世、泽被子孙。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大兴农田水利。到202019年底,全国建成各类水库9.8万座、大中型灌区7700多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19多万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2.39亿亩增加到9.68亿亩,全国粮食产量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132亿公斤增加到6071亿公斤。在占耕地面积一半的灌溉农田上,生产了占全国总量约75%的粮食和90%以上的经济作物,农田水利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田学斌强调,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事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根本的一条是大兴农田水利。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田水利欠账较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要真正把农田水利建设搞上去,就必须花大气力补齐短板。既要重视大型水利工程这样的“大动脉”,也要重视田间地头的“毛细血管”,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但目前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发动、建设投入、规划统筹、运行维护、用水管理等制度还不够健全,立法缺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农田水利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因此,全面总结多年来农田水利实践和地方立法经验,制定《农田水利条例》,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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