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前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完善进程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并争取在20xx年出台。
三、近期实行过渡期升学考试措施,千方百计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提供多样化服务
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实行如下过渡措施:
(一)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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