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乡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不断增加,导致路面严重损坏,交通隐患加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加上县乡财政紧张,维修资金筹措较为困难,缺口较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天岗湖乡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联合执法、部门协作、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工作思路,使全乡境内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在农路、农桥上行驶,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得到有效的遏制。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安全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完善超载超限治理协调机制,实现境内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得到的有效控制,确保农村公路及公路设施完好和道路安全畅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岗湖乡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车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三、责任分工
1.各村(居)主要职责
各村(居)为本项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及超载超限车辆的源头管理,负责发动群众共同管理农路,发现超限、超载、污染路面的车辆,及时报告联合检查小组,并协助处理整治工作。
2、农路站主要职责
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在农村公路沿线张贴治超标语,悬挂治超宣传条幅,切实营造治超舆论氛围。对载货车辆称重检测,属超限的,依法调查取证,对车辆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卸去超限物品,并监督执行,对拒不卸驳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车辆源头上消除超限行为的发生。
3、派出所主要职责
维持超限超载查处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对超载而不超限的车辆依法查处,扣留车辆、监督卸驳载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对聚众闹事、强行闯关、蓄意占道和以暴力手段抗法的,乡派出所依据相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城管队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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