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穗字[20XX]15号),从20XX年起,全市分步骤开展广州市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下称“中心”)建设工作。中心的建设是构建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做好中心的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中心建设目的
为社区内有精神康复需要的对象提供社区康复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服务,建立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网络,填补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的空白,对接现有精神疾病防控体系,增加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资源。
(二)中心建设的时间要求
20XX-20XX年分两年在全市建立13个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白云区2个,其余各区县各1个)。20XX年,建成3个中心并投入服务。20XX年建成10个中心并投入服务,20XX 年后根据各地精神康复服务实际情况,按需报市政府批准建设。
(三)中心的服务内容
中心采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开展业务,面向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纳入卫生部门《广州市精神疾病社区防治与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精神残疾人和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社会能力适应训练服务;为上述精神病患者或康复者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危机介入支援性服务;为社区内有明显精神病症状的对象提供咨询、转介、危机介入支援性服务。
二、中心建设的要求
(一)中心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运营。由有服务经验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精神病人和精神病康复者群体的服务为核心,提供含咨询、转介、辅导、个案、危机介入“一站式”综合精神康复服务。
(二)中心具备为所在区(县级市)不少于200个精神残疾人或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支援服务的能力。承接服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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