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材料一共讲解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政策性辩论中需求性,根属性,解决力和损益比的含义及如何进行论证。
第二部分为议会辩论和法庭辩论中一些最基本和重要的概念如推定,举证责任,反驳责任等。
第三部分介绍五种论证的方法及每种论证方法具体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首先套用一个例子来简单说明需,根,解,损的关系和作用。好比病人找医生治病,需求性就是病人得了什么病,有治病的需要,根属性是寻找病因或者在找不到病因或病因不明的情况下给出的有效的药方。解决力是指治病的效果,包括药方可以取得,病人愿意服用和最终药到病除。损益比是服药之后的副作用。
(1)需求性是指现状有改变的需要。因此作为正方首先要提出现状之下存在什么弊端?其次是这样的弊端是否带来严重的危害,或者不改变现状将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或造成怎样的损害。
需求性的论证一般分为两部分:
第一,证明需求是正当的,即不能违反最基本的价值和常识,并不是所有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比如一个人有杀人的需求,但这种需求不正当,因此不能满足。
举例:比如有个辨题:我国是否应当建立赌博特区,如果正方的需求是给予民众一定限度的赌博自由,那么首先要证明:赌博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错误的,不合理的。要对赌博这一行为做“非罪化”的论证。才能使之后建立赌博特区这一行为正当。这个论证过程就要抛开我们过去接受的“赌博是不好”的这样一种评价,而要理性去探讨赌博究竟为何物?不好的地方是否一定是赌博行为本身造成等等相关议题。
第二,证明若不满足这一需求,维持现状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弊端或损害。通过损害事实及趋势进行论证。以达到不改几乎不行的效果。
举例:如果证明博弈的心理是人的天性,那么就很难对赌博进行根本上的遏制,而因为没有一个合法的赌博平台,现状之下只能是去国内地下赌场,那里环境恶劣,没有合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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