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集体土地拍卖公告,供大家参考!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范文一
受委托,定于20xx年11月29日上午10时在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屈先松所拥有的坐落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前社村四组的住宅用途房地产权,张房权证永定字第011502号,建筑面积309.9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定集建(20xx)字第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8.70平方米),参考价人民币75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佣金诚信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11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xx年11月28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0000432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市后溶街支行
四、竞买人应在20xx年11月28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司地址:张家界十字街紫隆商城四楼。
五、特别说明:
1、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2、该标的土地系集体土地,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转让限于该村的村民之间。
有意竞买者详询电话:0744-8280111 孙女士
区院监督电话:0744-8597266
工商监督电话:0744-8227065
详见拍卖公司网站
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9日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范文二
本公司受委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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