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议案以及议案有哪些特点?详细内容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议案
议案一般是全国人大议案的简称,是指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的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根据提出人的不同,全国人大的议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机关提出的议案,一类是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从实际情况来看,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议案绝大多数是由有关机关(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出的。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案、预算案和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议案等,是由国务院提出,不能由代表提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议案的来源之一,是全国人大议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由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二是必须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是必须是要求列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具体来讲,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以下一些事项提出议案:
(1)要求制定、修改、解释法律;
(2)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
(3)有关监督工作;
(4)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
特点如下:
1、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2、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3、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提交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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