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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山东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高职高专院校(含举办专科教育的本科高校,下同)考试招生模式,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现就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创新高职高专院校人才选拔方式,探索多元人才评价机制,减轻学生考试负担,方便学生入学;加大创新创业潜质和技能特长学生的选拔力度,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发展;明确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和测试标准,规范测试方法和测试过程,建立科学完善的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评体系。

  二、测试对象

  自20xx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报名参加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职高专院校综合评价招生,且需要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录取依据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是以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为基础,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专业)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对报考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进行的选拔性评价方式。

  测试内容分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三个方面。职业意识是学生对报考专业(职业)的认知和态度,主要包括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职业潜质是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理逻辑能力、空间判断能力、形态知觉能力、资料处理能力、动作协调能力、艺术表现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身体条件的专业适应性;职业技术素养以普通高中课程《通用技术》必修内容为依据,主要考查学生对技术原理、技术方案及技能方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xx年)》公布的各专业类对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选取相关测试内容。

  四、测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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