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机关遇有本单位无权、无力、无法解决的事项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时,上级机关就使用“批复”这一文种答复请示事项,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批复的写作结构,供大家阅读参考。
批复的结构通常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成文时间几个部分。
(一)标题。
批复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批复正文包括引叙来文和作出批复两部分,有些再写上“此复”一类结束语。
写作要求
(一)慎重及时。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批复机关收到请示后,要及时进行周密的调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经认真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
(二)针对请示答复。
请示要求一文一事,批复也应有针对性地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上下行文互相对应。
(三)明确态度。
批复意见不管同意与否,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批复的主送机关明确只有请示机关一个,如果所请示问题有普遍性,或需告知其他一些机关,可用如下办法处理:一是除批复原请示单位外,并转有关单位。二是将批复抄送有关单位。三是将有关意见另用“通知”行文。将本机关对一些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及时传达下去。
(四)不同指示、复函混用。
批复与指示同为下行文,均对有关事项提出原则、要求,但两者的区别还是明显的,不应混用。首先是内容不同,指示是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而批复事项较窄,只能针对请示事项作出具体答复,多属个别性问题,不涉及面上的工作。其次是受文对象不同。指示的受文对象一般不是某个机关,而是有关的机关单位,受文对象甚至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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