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指导意见》和《2009年福州市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接种的要求
为了认真做好今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是控制甲型流感暴发流行,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减少特定人群中的暴发疫情,维护公共服务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也是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一项政治任务;要积极配合区卫生部门做好接种人员的确认定工作;区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接种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向各街镇领导汇报甲型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在各街镇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公安、交通、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疫苗接种的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区卫生局要成立甲型流感疫苗接种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加强对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务必保质保量完成接种任务。
二、接种的原则
(一)“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省、市级确定的重点接种人群和供应我区疫苗情况,采取分阶段逐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由受种单位负责向接种对象发放知情同意书,接种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签字认可后免费接种。
(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街(镇)为单位,在当地街(镇)领导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
三、重点接种对象
根据省、市级确定的实施方案,甲流疫苗应优先用于维护必要的公共服务系统运转的原则,并考虑部分高风险人群,确定下列人群为我区甲流疫苗重点接种对象:
1、维持社会安定、稳定的公安干警,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口岸检疫、海关、边检、民航、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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