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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用工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公司日常保洁事宜(非全日制用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大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活动室、机房、员工更衣室、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内门窗玻璃清洗及地面日常保洁。

  2.室外场地(门前、停车位等)清洁。

  注:以上范围其中包括门框、门、墙面、顶面、指示牌、灯具及室内设施。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工作依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的违纪行为有权作出正确处置;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4)为乙方提供放置保洁设备、工具的场所;

  (5)为乙方配备保洁用具及清洁用品,并确保乙方水电的正确使用;

  (6)以乙方为受益人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拒绝执行;

  (2)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乙方须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日常保洁内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领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严遵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工作时间和准入场所的调整;

  (4)爱护室内各项设施。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的失误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5)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如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可由乙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而无法通知到乙方时,按乙方不到岗处理。

  三、保洁标准:

  1. 室内地面:无纸屑、无污渍、无脚印、无卫生死角;

  2.室内设施:无污渍、无手印、无浮灰;

  3. 公共走道:无污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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