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单体数量、层数、层高、结构形式等),实际建筑面积以发包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任何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包括地下室、地上主体及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作内容及说明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
①地基及基础工程:
②主体结构:
③装饰装修工程:
④屋面工程:
2、安装工程:
①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②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③强电部分:
④弱电部分:
3、预埋:
4、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完成此部分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按发包人与第三方的结算值另加30%计算(此结算值无需承包人同意),直接从承包方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承包人对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有任何疑问,应在合同签订前与发包人进行充分沟通,一旦签署本合同则视为承包人已对本合同承包范围有了充分明晰的了解,在承包范围的认定上,以发包人的意见为准并与发包人的意见完全一致。
四、专业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