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武汉市汉阳区井岗村117号金星、陈莉家私房三楼加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需加盖的住房系合法拥有,且加盖手续合法。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改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三楼上,前面扩建面积38.00平方米,后面整改瓦面35.00平方米,一至三楼的铁楼梯。前房屋最高处3.00米,低处2.60米,后房屋瓦面整理。
3. 承包方式:以乙方承包施工的方式承包。
4. 工程总价款(人工费)为四千六百元整. ¥:4600.00。
5.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竣工后现金结算,先付四千三,剩余三百做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并结清。
第三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工作:
(1)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3)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5)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 乙方工作:
(1)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 早上七时前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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