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z新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z新城地下车库车位编号: ;
住宅号: ;业主姓名: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定《地下车库车位买卖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车库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车库物业管理制度或规定;
3、建立健全车位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4、制止违反业主公约、本车库的物业管理规定及《z新城业主手册》的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监督甲方履行本协议,就管理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小区的业主公约、《z新城业主手册》和本车库的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本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乙方车辆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的私家车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爱护停车场设施,若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⑴、车库照明电费、水费及耗材更换;
⑵、车库保洁及垃圾清运费用;
⑶、道闸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正常维护费用;
⑷、交通管理费用。
2、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间:每月28日前交下月的费用;
3、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车位每月 30 元;
4、乙方从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不管是否停车,须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若乙方原因中途停止停车,也须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拒绝交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缴纳违约金;
6、乙方出租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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