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锦华婚礼策划中心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共识,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锦华婚礼策划中心兼职司仪,
聘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一、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维护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时的合法权益。
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权利:
1、对乙方提出工作标准,并按照有关要求检查督促乙方的工作。
2、对乙方工作中的不当之处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对严重违反方有关规定,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义务:
1、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按时、及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
2、 婚礼日期前一天到达婚礼现场,到达工作地点后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能够保持联络畅通。
3、在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对顾客热心,耐心,维护甲方声誉和利益。
4、不得在未和甲方协商便私自联系除本公司外婚庆活动有关的业务。
权利:
1、提供服务价目表
2、按照合同约定领取工作报酬。
3、对甲方履行合同有关事宜的过程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4、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有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直至申诉的权利。
三、费用和酬金: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后,按照工作前与甲方的约定领取酬金。甲方以现金形式在每次业务结束后及时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甲方原因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并造成乙方损失的。为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礼道歉,终止合同,补偿损失。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并造成甲方及客户损失的,为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终止合同,情节严重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附则
在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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