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no: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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