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乡水利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我乡农业生产,创新基层水利服务方式,以钱养事,调动水利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水利技术服务行为,全面做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产、防汛抗旱技术指导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本乡的公益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发包给乙方,合同期为xx年元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公益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费按《xx乡水利公益性服务目标责任及考核细则》考评结果实行计算,得分xx分,服务费共计42xx元,其中项目支出38368元,物化投入xx833元。
二、公益性水利技术服务的内容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开展下列服务:
(xx)宣传贯彻《水法》、《渔业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采砂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等涉水法律和各级关于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
(2)制定所在乡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3)编制所在乡的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所在乡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协助节水、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管理;
(5)组织、指导乡水利工程建设施工。
(6)承担所在乡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各类防汛预案的编制。
(7)组织指导所在乡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8)承担节水新技术、新措施的推广运用,发展节水灌溉,完成乡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下达的解决人畜饮水项目工程,推进实现人饮安全战略;
(9)水产技术推广应用。
(xx)协助依法征收防汛费、水资源费等政策性费用;
(xxxx)辖区内所属水库、排涝工程的巡视及管理工作的指导;
(xx)负责乡集镇供水,村镇供水和安全饮水管理的指导;
(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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