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黎安安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杨军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天一康园g栋702房
使用面积:137平方米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2060 元。
其中包括水电改造,洁具安装.灯具安装,电视音响改造,打墙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等。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500 元 ;
2、水试压成功,付 450 元;
2、电改造完成后付 450 元;
3、灯具安装完成,付 560 元;
4、保修金 100 元,从竣工之日起___1_月后支付。
四、 施工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水电图纸共_2__张,并负责交底工作。
2、 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4、 施工质量将按照如下进行验收。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2007 年 7月25 日起至 2007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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