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规范用权,依法行政。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党建目标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支部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支部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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