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镇东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望城县村党组织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1、东马社区委员会的选举在星城镇党委和东马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镇人大、镇政府的指导下,由推选产生的东马社区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选举选社区居委会主任1名,选社区委员会委员2名。 3、投票选举方式:实行三个“海选”。第一个海选,由组长负责各组召开户主大会或上户投票的方式选出选举委员会成员7名;第二个海选,以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相结合的方式,由选民直接提名主任候选人1名,委员2名;由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社区委员会提名情况,按得票多少的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张榜公布后,进行选举。第三个海选,以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相结合的方式,由选民直接选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2名。 4、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有一定组织活动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诚心诚意为村民群众办实事,能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留任的同志年龄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新推荐的候选人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同志35周岁以下,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①正在服刑但未剥夺政治权利的;②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教以上(包括免于起诉)处罚的;③因经济问题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④选举前3年内本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⑤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为重点治安对象的; 6、社区委员会成员提名最初候选人应有妇女代表,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中没有女性,应将妇女中得票最多的一名增列为候选人。 7、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