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为汽车流通领域“基本法”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告别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下文是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新办法五大亮点
亮点1:取消授权备案
新办法没有取消授权模式,只是取消单一授权模式,允许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的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取消备案制,以后可以出现汽车卖场、汽车电商、总经销、经销商多种模式。
亮点2:销售与售后分离
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且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
如此一来,即可破除原厂配件的垄断,使其可在授权和非授权体系自由流通。
亮点3:不得干涉经销商
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汽车销售数量、整车或者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不得搭售未订购汽车、配件和用品等商品,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这样一来,车商拥有更多自主权,压库少了。
亮点4:鼓励共享、经济型经济
新办法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号召,鼓励销售渠道下沉三四线、农村市场,鼓励发展城乡一体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亮点5:信息要明示
新办法要求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反应:或可平衡多方利益
从20xx年老《办法》推出,经历20xx年,数次爽约的新办法,终于要来了。对市场将发生何种变化呢?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汽车厂家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以往汽车厂家为扩大销量,保住市场份额,大肆盲目扩充经销商渠道,大量压库存,同时限制跨区域销售、限定车辆及售后配件的最低价格。随着近年汽车市场进入微增长,经销商盈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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