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的神经网络。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大家了解吗?下文是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发展、保护和监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公共数据中心及其支持环境。
第四条 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互通共享、市场运作、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省通信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进行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广播电视和通信主管部门是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信息基础设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不得利用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相关知识。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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