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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管理细则

  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下文是团支部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团支部管理细则一

  一、学生学习、行为思想规范;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二、团支部纪律规章制度;

  1、团支委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三次无辜不到者上报上级老师,给与取消团干部资格处分。

  2、团支委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按时上课,严禁无故迟到、旷课,旷课三次以上着上报上级老师,给与取消团干部资格处分。

  3、团支书要按照上级团委指示定期召开主题团日活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要做好配合工作。

  4、组织委员要积极收集整理本班团员的优秀事迹,及时上报团执委会,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团员给与表扬奖励,并由团支书上报上级团委给与表扬。

  5、宣传委员要按照上级团委的指示做好板报宣传工作,做到及时、认真。

  三、团支部会议制度;

  (一)团员大会制度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

  2、团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解决团内一切重大问题。

  3、团员大会由支委会组织召开。

  4、团员大会会场要悬挂团旗,与会团员要佩戴团徽。

  5、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要经过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6、支委会领导、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要经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7、上级组织的精神、指示;团费收支等要通过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传达、公布。

  8、团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要向支委会领导请假。支委会领导负责向请假团员传达会议精神。

  9、团员无故不参加大会2次至4次给以警告处分。4次至6次给以留团察看处分。

  10、书记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两月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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