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对于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大家了解多少呢?下文是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与互联网服务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网上非巡游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 部门职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宣传、公安、维稳、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组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监、法制、人民银行等单位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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