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承担了它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使劳动者解除了养老的后顾之忧, 为劳动力再生产提供了物质保障。下面小编收集了关于河北省养老金的调整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xx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xx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30、40、50元。
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
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57元的补足到157元。
河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按6.7%增加。
此次调整,是20xx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2次连续调整,也是在全省经济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的大环境下,给退休人员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带着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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