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的同学为了强调生活和作文的关系,就这样来写:“作文离不开生活,生活离不开作文”。这就是个强调过分的例子。作文离不开生活是对的,但是,生活怎么离不开作文呢?如果生活真的离不开作文,那么那些不会写字的老奶奶们,不早就不应当生活了吗?
有的同学为了阐述遵守交通规则的必要性,就这样来写:“闯红灯的人,等待他们的是伤痛甚至死亡”。这句话说的也过分,闯红灯是不对的,但是等待闯红灯的,多数情况是不会发生事故的。如果一闯红灯不是受伤,就是死亡,恐怕十字路口就不用设置交通警察了,谁不害怕伤亡啊?正因为这样,才有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要闯红灯的。
上面说的是的句子,也有的用词。这种情况不少发生在主语词句的使用上。比如,有的同学写道:“一提起作文,同学们都感到头疼。”一提起作文就感到头疼的同学是有的,但绝对不是“同学们”,写“同学们”,就意味着全体同学,说全体同学对作文都感到头疼,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这里应当在主语前面加上恰当的定语,比如“有的”、“一些”等等,再去掉“都”字,这样就不过分了。
还有的作文全篇构思就是的。比如,写一名自己尊敬的原本不认识的卖书的老人,这篇作文的选材、立意都是可以的,可以写出一篇好的作文。可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这位老人当成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