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人格不可辱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知道姓名权、名誉权是一个人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法律对姓名权和名誉权的有关规定。
2.懂得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正确方法,培养提高依法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能力。
3.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增强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尊重他人人格。
[过程与方法]
1.学会一些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起绰号问题的办法。
2.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学会用正确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尊重他人的优良品格,在社会交往中自觉尊重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学会平等地对待他人。
2.在社会生活中珍惜自己的名誉,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提高公民素养,培养自己高尚的人格,展现人格的力量。
3.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用自己的行动为法制建设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如何珍惜名誉是本课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维护人格尊严是本课教学的重点
三、知识体系
第一框 我们的姓名和名誉
1.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重要内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怎样对待同学之间的起绰号问题?
(1)绰号并非都具有侮辱性,但故意给别人取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