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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政治下册《维护人身权利》第二课时导学案

(第二课时)

三、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要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这些权利呢?

做法:可以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教,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教。受到伤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阅读“小链接”:自我保护的方法

案例分析:一小偷在工地偷东西时被人逮住,并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得遍体鳞伤。

你是否赞同工人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

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

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结:法律捍卫我们的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权

2.每个公民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举例子)

实践与评价:p32-33“李民的教训”---中学生故意伤害要负法律责任吗?

设计目的:

(1)       使学生清楚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2)       针对中学生日常的小矛盾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防止学生因此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学生回答p33后面的问题,教师小结:

15岁,正是求学增知的黄金时代,李民等人却要在牢狱里度过。中学生年轻气盛,如果法制观念淡薄,就容易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甚至动用器械,以致酿成悲剧。假如他们两个中有一个人理智一点,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结果。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作为青少年要加强和注重个人修养,以和为贵,遇到同学间的矛盾要冷静处理,互相体谅,或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化解矛盾。

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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