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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音乐课程标准》体会

当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刚走上教学讲台,教育部正进行着音乐教学改革,同时颁布了《音乐课程标准》。对教学实践一片空白的我来说,学习《音乐课程标准》,是我提高实践新课程教学能力的当务之急。
经过作者的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在书中,我了解和学习了音乐教学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和教学行为。懂得了全面体现 “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理解多元文化”等基本理念。也了解了音乐课程目标为何要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来分类,另外,在书中,我还了解了音乐课程所包括的四个教学内容: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课程标准》这本书给了我教学上很多理论依据。
  可是,在学习的过程中,知识和实践上的困惑无情地干扰着我。例如:当前我国音乐教育界乃至整个教育界在中小学音乐新课程改革中却有着这样一种流行观点。认为:基础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就必须“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有些中小学音乐教师根本不敢谈“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于是,我也随着这个理念,将“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音乐审美”对立起来,认为谈“音乐知识技能”教学就是观念落后,就是背离了音乐审美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我避而不谈音乐技能,有时,也只是让学生随钢琴用闭母音哼唱全曲,控制学生大声唱歌。然而,当教育局组织上公开课、开展教学班合唱比赛时,我的学生由于没有唱歌方法,歌曲中的“美”,却无法表现,学生的审美就更不用说了。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又回过头,再次捧起《音乐课程标准》,才发现,这些观点和做法是有局限的,甚至根本是错误的。  
我想:课程改革的设想,最终还是要*我们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去实现、去完善。可是,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可以更快提高老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呢?有专家提出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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