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国际上也广泛流行,那么竞争性谈判采购又有哪些程序呢? 下面小编整理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供你阅读参考。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接受委托
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项目审批表后办理以下事宜:
(一)填制采购项目受理单,并登记编号;
(二)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要求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技术资料;
二、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包括:
(一)谈判邀请书;
(二)谈判内容,包括谈判项目的名称、数量等;
(三)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需要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
(四)对谈判报价的要求;
(五)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和金额等;
(六)谈判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七)合同草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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