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折返、变更径路及车辆甩挂的命令,经铁道部、铁路局客运调度分别报告值班处长、值班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客运调度员发布。
2.调度命令发布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书写命令内容、受令处所必须正确、完整、清晰。
3.采用计算机发布调度命令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拟、二签(按规定需领导、值班主任签发)、三下达、四确认签收”的发布程序。受令人必须认真核对命令内容并及时签收。
4.采用电话发布调度命令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拟、二签(按规定需领导、值班主任签发)、三发布、四复诵核对、五下达命令号码和时间”的发布程序办理。发布、接收调度命令时,应填记《调度命令登记簿》(《技规》附件七),并记明发收人员姓名及时刻。
5.铁路局列车调度员发布行车命令,要一事一令,不得填写其他内容。遇有不正确的文字不准涂改,应圈掉后重新书写。使用常用行车调度命令用语(见附件2)时,不用字句圈掉,不用项圈掉项号。已发布的调度命令,遇有错、漏时,必须取消前发命令,重新发布。
6.铁道部发布的“常用行车调度命令用语”未涉及的项目,铁路局确需发布行车调度命令,由铁路局制定调度命令用语。
7.设有双线双向闭塞设备的区间且作用良好,需要连续反方向行车时,可一次发布调度命令。
8.不准以月度施工方案代替施工调度命令。施工主管部门(单位)要将次日施工计划,提前上报施工调度员。施工调度员应提前向行车有关单位发布施工计划调度命令,发布施工计划调度命令,不准夹带与受令处所无关的内容和命令。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9.施工封锁或开通的调度命令,列车调度员必须得到车站值班员的请求(ctc区段无车站值班员的车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请求)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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