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异生培养目标: 根据因材施教原则,由优异生指导小组根据优异生自身条件,确定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
二.优异生选拔条件: 优异生必须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术思想丰富,富有求知、探索精神,具体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学年德育测评在班级前八名。
2学习自觉,刻苦勤奋,思维敏捷,方法得当,学习成绩优良,第一、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7,第三、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3。
3注重体育,身心健康,经常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三.选拔比例控制在每届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选拔方法: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向院长推荐,推荐名额不限。
2.各系对推荐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名单报教务处、学办,由学办审定德、智、体素质测评,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每门考试时间两小时, 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后第一个双休日举行。
3.根据德、智、体素质测评及选拔考试成绩,由教务处会同学办提出初选名单。
4.由教务处召开有关院长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讨论,确定优异生正式名单,报分管校长批准,张榜公布。
五.综合考核: 为了保证优异生的培养质量,每学年由各院组织优异生指导小组对所培养的优异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凡考核结果不符合选拔条件中任一款条件者予以淘汰。
六.培养方法:
1.优异生培养实行集体导师制,由各院挑选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3~5人
阅读全文